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登记)
受理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
项目类型:承诺件。
设立依据:根据《贵州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与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
申报要求:重要产品的企业产品标准,需经指定的部门核查后在省质监局备案:
1.节能产品,核查部门为省节能中心。
2.环保产品,核查部门为省环保局。
3.标志为绿色食品的产品,核查部门为省农业厅。
4.省药监局初认的黔药械字产品,核查部门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消防、社会公共安全产品,核查部门为省公安厅。
6.特种设备产品,核查部门为省质监局(特设处)。
7.化肥、农药产品,核查部门为省农业厅
申报材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1份;
2.《贵州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申报表》3份;
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5份及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3份;
5.《企业产品标准试验验证报告》3份;
6.《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3份;及产品标准技术性审查专家名单3份。
审批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县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受理的意见;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面告知受理经审查和现场考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考核,在承诺期限内,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
2.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备案登记,在承诺期限内发证。
办结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