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龙开发区分局职能职责
(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工作;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三)推进区域名牌发展工作;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查处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参与对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和登记工作;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国家量值传递和量值溯原;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承担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等工作。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协助、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七)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宣传、培训、信息工作;配合实施相关专业资格工作。
(八)承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铜仁市大龙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