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稿件质量和数量,扩大信息宣传工作,大龙开发区地税分局强化四项制度,力促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按月报送制度。分局印发了《大龙地税分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要求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条,每年报送不得少于20条。上报市局每月不得少于8条,采用不得少于3条。二是强化信息把关制度。严格信息质量把关,凡上报的信息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审核人把关签字后交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报。三是强化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对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一次,对未完成上报信息的部门给予通报。四是强化信息奖励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考核奖励办法》,实行稿酬奖励制,充分调动全员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体现信息员劳动价值,以此推动信息宣传工作提质量、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