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登记通知文书
受理通知书
( )登记内受字[ ]第 号
:
经审查,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提交的 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请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我局将于收到申请材料原件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企业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各种登记申请, 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的情形。)
受理通知书
( )登记内受字[ ]第 号
:
经审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并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企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各种登记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的情形)
受理通知书
( )登记内受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
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我局将在15日内对材料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行核实,并作出
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适用于企业各种登记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情形)
不予受理通知书
( )登记内不予受理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
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各种登记申请)
收 到 材 料 凭 据
( )登记内收字[ ]第 号
:
提交的 登记申请材料收到,我局将于五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印章)
年 月 日
收到材料目录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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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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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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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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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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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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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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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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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无法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出具本凭据)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登记内名预核字[ ]第 号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同意预先核准下列 个投资人出资,注册资本(金) 万元(人民币),住所设在 的企业名称为:
行业及行业代码:
投资人信息:
股东 (发起人) |
名称或姓名 |
证照号码 |
|
(只显示前3位及后4位) |
|
|
(只显示前3位及后4位) |
以上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至 年 月 日。在保留期内,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经企业登记机关设立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企业名称正式生效。
(印章)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注:1.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未到企业登记机关完成设立登记的,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有效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2. 名称预先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在企业登记时审查。申请人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抗辩企业登记机关对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的审查。企业登记机关也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不予审查就准予企业登记。
3. 企业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此通知书提交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机关应将本通知书存入企业档案。
4. 企业登记机关在准予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应当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回执》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备案。企业应当在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备案。未报送备案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将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后对该预核准名称作为超过保留期而未登记的名称处理。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回执
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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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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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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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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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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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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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登记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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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2)
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 )登记内驳字[ ]第 号
:
提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我局决定不予核准。
不予核准理由如下: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名称变核内字[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送审的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该企业名称变更为:
(行业: 代码: )。
申请的经营范围:
同时核准以该企业为核心企业组建的企业集团名称为:
以上名称在企业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后生效。
(印章)
年 月 日
注:1、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2、企业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未能提交审批文件的,登记机关不得以本通知书的企业名称登记。
3、企业变更登记时,登记机关应当将本通知书存入企业档案。
4、企业登记机关应在核准企业变更登记、企业集团设立(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登记回执》及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备案。企业应当在企业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备案。未报送备案的,名称核准机关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后将该名称作为未登记的名称处理。
(1)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登记回执
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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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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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集团名称 |
|
集团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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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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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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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万元) |
注册号 |
|
所属行业 |
|
行业代码 |
|
变更后集团名称 |
|
集团简称 |
|
核准日期 |
|
(登记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2)
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 )登记内驳字[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报送的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我局决定不予核准。
不予核准理由如下: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报送企业名称变更审核)
准予设立/开业 登记通知书
( )登记内设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 设立/开业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设立/开业登记。我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你单位领取营业执照。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分公司、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其他营业单位的设立/开业登记)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登记内变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 的
变更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我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你单位换领营业执照。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分公司、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其他营业单位的除名称变更以外的变更登记)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登记内变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名称变更(原名称 , 变更后名称 )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我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你单位换领营业执照。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分公司、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其他营业单位的名称变更登记,企业凭此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登记机关不再出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证明)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登记内销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 注销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公司制企业注销登记的申请)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登记内销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 注销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收缴公章 枚。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注销登记的申请)
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
( )登记内撤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 撤销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撤销登记。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的申请)
登记驳回通知书
( )登记内驳字[ ]第 号
:
提交的 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申请,我局决定不予登记。
不予登记理由如下: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各种登记申请)
备案通知书
( )登记内备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 的
备案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予以备案。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备案)
备案通知书
( )登记内备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 清算组成员
备案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予以备案。
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成员: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
不予备案通知书
( )登记内不字[ ]第 号
:
提交的 备案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备案。
不予备案理由如下: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 章)
年月日
(本通知适用于各种备案申请)
登记授权通知书
( )登记内授字[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 (股东/出资人)申请,我局授权你局办理 的登记。
(印章)
年月日
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
( )登记内迁入字[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同意你局登记的 迁移至我局
登记注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并将该企业登记档案移送我局。
(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
(本通知函适用于企业迁入审批程序)
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
( )登记内迁出字[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有关登记管理规定,同意我局登记的
迁移至你局登记注册。
(印章)
年 月日
抄送:
企业应当在接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到迁入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换领变更后营业执照。
(本通知函适用于企业迁出审批程序)
非公司企业法人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
( )登记内分字[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增设/撤销 ,该分支机构属 ,已经我局准予变更登记,请按有关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准予该分支机构的登记,准予分支机构登记,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回执回复我局。
(印章)
年 月 日
注:请在“增设/撤销”处选择并划“√”。
(1)
非公司企业法人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回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现将你局( )登记内分字[ ]第 号核准通知函回执送回,内容如下:
增设/撤销非公司企业名称
分支机构登记注册事项:
住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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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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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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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资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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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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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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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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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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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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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核准登记 注册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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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注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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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在“增设/撤销”处选择并划“√”。
(2)
非公司企业法人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存根
( )登记内分字[ ]第 号
非公司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册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支机构类别 ___法人/非法人
分支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函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请在“增设/撤销”处选择并划“√”。
(3)
非公司企业法人子企业隶属关系变更通知函
( )登记内分函字[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 申请,同意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 隶属关系由
变更为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印章)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