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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镇林业环保站办事流程
2014-06-10 18:00: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办理林木采伐证

林权单位或个人申请→林业站实地核实→预交评设费、协议书→完成外业、内业资料及评估审核→签署乡镇、林业站、村委会意见→缴交林业经费→办理采伐许可证。 

办理征占用林地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林业站现场查验→林业局审核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核转报省林业厅。

申办木材运输证

伐区验收、木材出山检尺→办理木材调供单→现场检尺、开具木材检尺码单→办理《德化县木材运输证》→开具各种金税费凭证→办理植物检疫证→办理省内木材运输证。

林政案件处罚

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木材复检、制作《违章运输木材复检码单》→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填写《告知书》→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填写《林业行政处罚送达回证》→开具木材没收《林业行政处罚实物收据》→开具《福建省县(市)木竹金费收费专用票据》→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的《罚款收据》。 

营林生产检查验收

林业局下达生产计划→林业站(场)开展规划设计→林业站(场)或施工单位(个人)与林业局签订合同→林业站(场) 或施工单位(个人)组织生产施工→林业站(场)检查验收→林业局检查督查→下拨营林资金→帐目公布。

办理中幼林抚育间伐材采伐许可证

上级下达计划,林业站(场)规划→林权单位提交有效权属证明和抚育间伐申请书→具备抚育间伐的有关条件→林业站(场)10天内完成伐区调查设计、伐区拨交、审核批准→凭完整设计书到服务大厅缴交收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伐区采伐施工与间伐材销售→林业站(场)伐中检查两次以上→伐区销售结束后8天内林业站(场)检验验收,上报验收材料→林业局收到材料后,15天内完成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伐区合格到林业站(场)退回押金;不合格者领取交纳林业金费发票 。

野外用火审批

用火单位或个人申请→林业站派员落实安全措施→50亩以下由乡镇防火办审批、50亩以上由县防火办审批→林业站派员鉴烧→填写用火情况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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