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
1、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粮种补贴、中央水库移补助、能繁母猪补贴等涉农资金和部分征地拆迁款发放;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美丽乡村”申报。
3、三资管理(村财乡代管)。
二、服务政策
(一)涉农资金补助政策
1、2013年粮食补贴发放标准:按2004年上缴农业税耕地面积为基数。①、农资综合补贴(央补),按每亩*产量*35.51元/100公斤;②、粮食直补(省补),按每亩*产量*1.40元/100公斤。
2、退耕还林补助标准:未到期按210元/亩,到期按每亩105元/亩。
3、粮种补贴发放标准:按农户当年实际耕种面积为基数,具体由村委会统计上报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上报农牧科技局审批。1、水稻按15元/亩;2、玉米、油菜按10元/亩。
4、中央水库移民补助标准:按移民户人数150元/人。
5、能繁母猪补贴发放标准:按饲养母猪100元/头。
6、涉农资金发放方式:实行“一折通”,由财政划入信用社直接上存折。
7、“一折通”管理及注意事项:1、补贴存折挂失、变更。①、存折挂失,由村委会证明户主身份证,提供户口册、身份证→财政分局出具证明→到大龙信用社或大屯信用社办理挂失补发;②存折变更姓名、身份证号,分为正常变更、户主死亡变更。正常变更由村委会证明户主身份,提供户口册、身份证→财政分局出具证明→到大龙信用社或大屯信用社办理变更;户主死亡变更由村委会出具户主死亡证明和新户主证明、提供户口册、身份证→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财政分局出具证明→到大龙信用社或大屯信用社办理变更。2、温馨提示:保护你“一折通”就等于保护好了国家给你的惠民补贴,随身带好你的身份证就等于给了自己的方便。
(二)一事一议相关政策
1、基本原则:一是农民自愿。二是自主建设。通过群众投工投劳、政府奖补物资、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完成。三是阳光操作。
2、申报程序:村民集体商议→村委会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申报→县综改办审核→省综改办审批→村委会实施→省、市、县验收合格→资产移交村委会管理使用维护
3、奖补范围:主要包括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小型水利设施、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环境卫生设施(含排污沟、垃圾池、公共厕所等)和公共照明等公益事业项目。
4、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1、筹资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目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男18周岁至55周岁、女18周岁至50周岁);2、筹资筹劳的程序,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3、筹资筹劳的管理,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作日。